investor relations
投資人關係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權責

本公司為健全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自2021年11月22日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115年4月24日更名為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職權包括:
一、定期檢討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三、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四、制定董事會成員、高階經理人所需之組成、資格條件等選任標準,遴選並審核董事、高階經理人候選人。
五、規劃並執行董事會、各功能性委員會、董事成員、高階經理人之績效評估。
六、規劃及執行董事進修計畫。
七、其他由董事會交議之案件。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履行職權時,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二、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三、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